
来信内容:我夫妻双方均为集体户口,其中我的户口位于安庆市市府路人才中心,我老婆是外省户口,目前在安庆市名下无房。从《安庆市户政管理工作实施细则(2019版)》和《《安徽省户政业务办理标准(试行)》中发现都有关于集体户口新生儿落户的规定,然而咨询大观区户政(0556-5692955)得到的答复,都是我这种情况不可以在安庆给新生儿落户,请问到底以哪个为准,或者告之具体的政策依据。
解答内容:
解答来源::市公安局
解答内容::
网友:
您好,现对您的留言回复如下:
因您户口所在的安庆市市府路人才中心集体户系高校学生集体户,根据《安徽省户政业务办理标准(试行)》规定,新生儿无法在高校学生集体户落户。
针对您的问题,我们已电话与您沟通,请您根据我们建议,选择适合您的渠道办理即可。
最后,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注与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