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信内容: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家住安庆市潜山县,我是低保人口,由于先天性髋关节脱位,想去合肥省立医院动手术,目前是在校大学生,我想请问一下,医疗费的报销比例是多少?进口假髋关节的材料费属不属于报销范围?由于低保,我在家乡减免了医保费用,但是在学校交了,能不能要回来?
解答内容:
解答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解答内容: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你的咨询信件收悉。根据你来信内容,现将有关政策答复如下。
潜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居民到安徽省立医院住院治疗,须在潜山市二级医院先办理转诊手续,出院时凭患者身份证在省立医院直接办理报销,未办理转诊手续,报销比例降10个点。低保对象住院,免年度内首次起付线,正常住院政策内费用报销比例65%,如属按病种付费病种,则按病种付费政策报销。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城乡居民不得重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不得重复报销。
如果你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请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556-8958009。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