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步骤: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派出所申请,户籍民警审核,符合政策规定、材料齐全的打印《业务受理单》和《户口迁移审批表》,经所领导核准当场签发户口准迁证。待申请人将原籍户口迁出后,持户口迁移证到派出所当场办理落户手续。
2)、派出所民警采集16周岁以上迁入人员居民身份证电子照片。
材料如下:
1)、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3)、婚姻、亲属关系证明和成年子女未婚证明;
4)、户口簿;
5)、申请人身份证;
6)、户口准迁证(民警签发并电子化);
7)、户口迁移证(民警受理并电子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