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保障群众共享改革成果,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合理提高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
一、2020安徽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
1、2020年,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在2019年的基础上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550元;
2、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280元。
二、芜湖市城乡居民参加2021年度居民医保缴费时间
除春招学生和具有我市户籍的新生儿、退役士兵、刑满释放人员外,芜湖市城乡居民参加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期限为2020年8月1日至2020年12月20日,逾期不予补办。
新生儿实行“落地”参保(只缴纳个人应缴部分),在新生儿出生后的3个月内完成缴费,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退役士兵、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群体人员的参保缴费期限,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