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水平,有效遏制城区乱停乱放交通违法行为,全力保障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自2020年10月20日起,无为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对城区部分路段实施违法停车自动抓拍管理措施。
一、限时禁停路段
1、环城南路(西门车站-南门城门口)、环城东路(南门城门口-东门城门口)、环城北路(东门城门口-北门城门口)非停车泊位,7:00—18:00禁止停车。
2、府苑北路(府苑北路与金塔路交叉口-府苑北路与同心路交叉口),7:00-18:00禁止停车。
3、同心路同心小区门前路段,7:00-18:00禁止停车。
二、禁停路段
金塔路行政服务中心门前路段,24小时内禁止停放机动车。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律按违反禁令标志依法予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