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
4、申请人(含配偶)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月缴存额达到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求的最低标准;
5、有规范的《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住房)能办理房产过户、抵押手续;
6、购买二手住房申请贷款的,在房屋产权过户之前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有效;
7、同意以所购住房作全额抵押。
办理地点:芜湖市鸠江区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C1座4楼住房公积金窗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3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