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芜湖市对租住宜居香城湾(芜湖经开区内)、宜居月亮湾(三山经开区内)、宜居星河湾(三山经开区内)三个公租房的租户进行租金再优惠,优惠幅度达50%以上!
一、已在上述小区租房并仍在合同期内的租客,可享受本次优惠么?
不可以,据了解,合同期内的承租户将继续执行原标准,优惠政策不得重复享用。待合同期结束后,符合优惠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二、优惠标准
1、企业租户租赁上述小区公租房的给予基础租金50%优惠;
2、专科以上学历(不分历往届)租赁上述小区公租房的给予基础租金50%优惠,其中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不分历往届),可选择签订1年或3年租赁合同,签订1年合同,给予基础租金50%优惠,签订三年合同,可给予第一年免收基础租金、第二年收取基础租金的20%、第三年收取基础租金50%的优惠;
3、棚户区改造居民租赁上述小区公租房给予基础租金50%优惠;
4、教师、医生、环卫工人及公交司机等公益性职业人员也可给予基础租金50%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