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下半年南陵县教师资格认定人员现场确认须知

时间:2020-10-30 14:46:56 来源:365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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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11月2日至6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逾期视为放弃。

现场确认地点:南陵县市民服务中心二楼(籍山西路与龙池路交汇处)

指定体检医院:南陵县医院

南陵县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1)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原件。

(2)户口簿原件,或南陵县居住证原件;驻南陵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相关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驻南陵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国内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①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户口簿原件;

②向居住证签发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有效居住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

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需同时提供通过学信网(http ://www.chsi.com.cn/)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机构(省政务服务中心安徽省教育厅窗口,联系电话0551-62999735)查验后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普通话证书在芜湖市申请教师资格目前不设有效期。

(5)参加国考人员提供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下载、打印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印章。

(6)南陵县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可在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页http://jszg.hfnu.edu.cn/“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使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本公告发布后申请人即可自行前往指定医院体检,体检结果此次秋季认定有效。

(7)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相同,背面写明姓名、学科、身份证号,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8)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其中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上述材料中,申请人的学历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填写并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比对成功、校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出示相关原件(或打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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