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小区内住宅性质,一楼独门独户的能否注册公司(房产中介公司)
回复部门:
市工商局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对您投诉的问题回复如下: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相关规定,规划性质为住宅的房屋改为经营性用房,需经有利害关系业主的同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包括本栋建筑物内的其他业主,以及建筑区划内本栋建筑物之外的能证明其房屋价值、生活质量受到或者可能受到不利影响的业主。对从事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软件和信息服务、网络服务、文化创意、咨询策划、动漫游戏设计、电子商务、翻译服务、工业设计、股权投资经营项目等11项办公场所要求不高的经营事项可以直接在住宅依法办理营业执照。住宅内禁止经营餐饮、娱乐、加工、网吧、宾馆等项目。
您所说的房产中介公司不在11项经营范围内,因此需要经有利害关系业主的签字同意后,方可依法申请办理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