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来信收悉,现就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办理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绿牌)的来历证明、产品合格证遗失的需找经销商补办;办理违规两轮电动车临时号牌(黄牌)的来历证明、产品合格证遗失的,可以由车主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相应证明。
根据《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电动自行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一)2019年4月15日以后购买且不符合“国标”的车辆;(二)擅自拼装、改装的;(三)提交的车辆来历凭证、产品合格证与车辆信息不符的;(四)其他不符合国家标准和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情形。
感谢您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谢谢!
回复部门:市交警支队 回信时间:2020年05-15 10:4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