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领取失业金期间在青岛市妇女儿童医院产检并生产,医院告知不能直接在医院报销产检费用500元,那应该去什么部门报销?
答复
网友您好,为方便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享受生育补助,市医疗保障、人社、财政、税务四部门于2020年7月27日印发《关于明确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及享受生育医疗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青医保办发[2020]10号),规定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子女的,个人在办理出院手续时,对文件下发之日起(7月27日)因妊娠、分娩、并发症治疗及计划生育手术而发生的医疗费,可直接与医疗(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进行联网结算。如果您不属于以上范围或遇到了其他问题,建议您拨打83668928进一步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