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的民办养老院会有相对应的补贴吗?

时间:2020-12-01 08:52:49 来源:365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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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持有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的民办养老院会有相对应的补贴吗?

答复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营利型与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外商投资与国内资本举办的养老机构享受同等的优惠扶持政策。 1.建设补贴。以养老项目立项、规划、建设并符合养老建设规范的新建养老机构,按每张床位12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分3年拨付到位;对通过改造或租赁用房(租用期须达到5年以上)形式建设的养老机构,按照每张床位6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分2年拨付到位;对符合标准的护理型(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的一次性建设补助标准在上述基础上相应提高20%。 具体补贴办法: (1)新建养老机构建设补贴办法:养老机构投入运营,自备案之日起,一年内入住率达到15%时,可申请床位建设补贴总额的30%; 自备案之日起,正常运营满二年,年检合格,入住率达到30%时, 可申请床位建设补贴总额的30%; 自备案之日起,正常运营满三年,年检合格,入住率达到40%时,可申请床位建设补贴总额的40%。 (2)改扩建的养老机构建设补贴:养老机构投入运营, 自备案之日起,第一年入住率达到15%时, 可申请床位建设补贴总额的50%; 自备案之日起,正常运营满二年,年检合格,入住率达到30%时, 可申请床位建设补贴总额的50%。 2.综合运营补贴。收住自理老人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20元;收住部分失能、失能 (失智) 老人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50元。 3.困难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补贴。每月收取困难老年人的基本床位费、护理费、伙食费等费用之和不高于当地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并在床位设置、护理照料、伙食安排等方面与其他入住老年人同等对待的养老机构,由政府按当地非营利普惠性养老机构上年度床位费、护理费、伙食费平均收费标准之和的80%给予补助,补助额度由各区(市)按照平均成本审核数结合养老机构具体收费标准合理确定。 4.机构等级奖励补贴。养老机构评定等级有效期为4年,被认定为三星、四星、五星级养老机构的,管理期内分别给予10万元、15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补贴。 5.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保费基准价为每人每年150元,政府对青岛市户籍的入住老年人和机构护理服务人员,按照每人每年12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非青岛市户籍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费由养老机构与老年人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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