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孩子要出国,但是出生医学证明丢了,如何补办?
答复
根据我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试行)》规定,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时应由当事人或新生儿父母或领证人到原签发地区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机构提出申请。应提交的材料包括:当事人或新生儿父母书面申请,当事人或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领证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以及当事人或新生儿父母授权委托书,原出生医学证明存根或副页、补发登记表等。
广大市民朋友们:为提升我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落实公交便民惠民政策,按照《芜湖市“...[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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