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申领到安家费后因为工作原因要出售房产,补贴需要退回吗,具体退回程序是如何的呢?
答复
网友您好,根据《关于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申领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字〔2019〕18号),申请人自领取安家费之日起5年内,所购商品住房撤销、变更购房合同或除在青岛行政辖区内新购、置换改善型商品住房之外进行转让、交换的,须根据有关要求退回安家费。建议您拨打电话66711850进行咨询,工作人员将根据您的实际情况给予准确答复。
广大市民朋友们:为提升我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落实公交便民惠民政策,按照《芜湖市“...[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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