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

时间:2021-01-09 01:41:08 来源:365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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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但是,为应对疫情带来的缴费困难问题,省人社厅出台规定,对于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正常缴纳社保费的个体和灵活就业人员,允许年底前补缴。因此,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在2020年年底前可以申请自2019年12月起补缴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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