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好,请问 市民申请低保,必须满足哪些条件?去哪个部门提交申请?谢谢。
处理结果:凡本市户籍居民户,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收入低于我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相关规定的,均可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由户主或者其委托人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或者社区事务工作站(社区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须书面声明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履行和授权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部门核查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的相关程序,并且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有关低保申请的进一步问题可前往户籍所在地社区事务工作站(社区服务中心)咨询或电话咨询:81826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