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积金可否异地使用

时间:2021-02-14 22:50:09 来源:365热线
默认
特大
宋体
黑体
雅黑
楷体
条评论

咨询内容:本人是深圳公务员,夫妻均未使用公积金在本市购过住房。现想咨询一下,可否能使用公积金回原籍贯所在地购买商品房?(广西玉林)

解答内容:您好,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仅支持深圳购买的具有个人所有权的住房。在深圳市以外地区购房的职工需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请咨询当地的公积金中心。我中心可为缴存职工开具异地贷款缴存证明,职工需携带相关材料到我中心管理部办理。具体材料和办理流程请查看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办事指南-缴存类-“开具职工缴存证明业务”。如有疑问请拨打0755-12329转0人工咨询。

Copyright © 2012-2019 芜湖网 版权所有 皖ICP备18025966号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滚动新闻 | 免责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