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参保离职后转移到山东省青岛

时间:2021-02-18 14:07:09 来源:365热线
默认
特大
宋体
黑体
雅黑
楷体
条评论

参保人员流动就业,需将养老保险转入我市的,在离开原参保地时,应到原参保所在的社保经办机构窗口或通过原参保地人社部门的官方网站打印《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我市就业并参保缴费后,本人可以直接或者通过工作单位向在我市参保所在的区(市)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的申请,并提交原参保地社会经办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我市社保经办机构在对申请进行审核后,确认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即与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联系沟通,按规定办理参保人员相关信息传递和基金转移手续。相关手续办好后,由我市参保所在的区(市)社保经办机构通知参保单位和本人,整个关系转移的手续就完成了。 您也可以通过市人社局官网提出转入申请,具体流程为: 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http://hrss.qingdao.gov.cn/),点击网上办事大厅中的“个人服务”,登录后点击“职工养老关系转入申请”,上传原参保地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等相关申请材料扫描件,我市社保经办机构依参保职工申请向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发送转移联系函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Copyright © 2012-2019 芜湖网 版权所有 皖ICP备18025966号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滚动新闻 | 免责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