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安家补助申请指南

时间:2021-09-02 13:10:12 来源:365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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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芜政〔2013〕51号和芜人社秘〔2015〕123号文件规定,2013年6月2日以后签订购房合同,符合首套房、学历(或职业资格、职称)、在芜就业参保等条件,且申请人申请当月必须具有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费记录,在缴纳契税、办理产权登记后,可以向房屋座落地所在区经办部门申请安家补助。

根据《关于调整高校毕业生安家补助政策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文件规定:一、对2013年6月2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市购买首套普通住房、签订购房合同、经市住建部门网上备案、申请购房补助时已取得高校毕业证书或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证书且具备文件规定的所有条件,并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的,延续执行补助政策。二、上述补助申请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申请人须提供以下附件向房屋座落地所在区安家补助经办部门申请,由经办窗口审核办理:

a、高校毕业生购房安家补助申请表(申请人可到各区办理部门、房地产登记管理处缴纳契税窗口领取或登录芜湖市人社局官网下载打印);

b、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已婚需另提供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上有两个及其以上的共有人,提供所有产权人的身份证、户口本);

c、所购房屋产权证书(一手房需附购房合同);

d、所购房屋契税完税证,购房发票;

e、申请人学历或职称证书;

f、申请人相关就业证明(在本市社保缴费记录等)。

注: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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