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申请全流程指南

时间:2025-08-12 22:25:04 来源:君在芜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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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条件

参加芜湖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经定点医疗机构确诊患有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门诊慢特病病种(如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等),可申请门诊慢特病待遇,经认定后可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享受门诊用药及治疗费用报销。

二、办理材料

基础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需已激活医保功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部分病种可能需要)。

病历资料

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与申请病种相关的诊断证明(需加盖医院公章);

门诊病历或出院小结(记录病情诊断、治疗过程及用药情况,需医院盖章);

相关检查检验报告单(如血液检查、影像学检查、病理报告等,需能证明所患疾病符合慢特病认定标准,报告需加盖医院公章)。

特殊病种补充材料

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需提供病理诊断报告、放化疗方案或治疗记录;

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需提供肾功能检查报告(如血肌酐、尿素氮等)、透析治疗记录;

精神类疾病:需提供精神病专科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及治疗病历;

其他病种按对应认定标准提供相关医学证明材料。

三、办理方式

支持线上和线下两种办理渠道,参保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一)线上办理流程

普通慢性病病种申请

通过“芜湖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点击“便民服务”→进入“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在“业务办理”栏目点击“门诊慢特病申请”→选择“普通慢性病”→填写患者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上传身份证、诊断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检查检验报告等病历资料清晰照片(确保文字清晰可辨)→提交申请。

或通过“皖事通”APP→搜索“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左上角定位“芜湖市”→点击“门诊慢特病申请”→选择“普通慢性病”→按提示录入信息并上传材料→提交。

异地安置人员特殊病种申请

异地安置人员(如退休后回户籍地居住的参保居民)可持相关资料到皖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弋矶山医院)、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芜湖市中医院、芜湖市传染病医院、芜湖市精神病医院、安徽省皖南康复医院(芜湖市第五人民医院)和无为市、南陵县、湾沚区、繁昌区人民医院及中医院办理门诊慢特病待遇申请。

线上可通过上述医院官方平台(如有)或联系医院医保办咨询具体材料上传方式(部分医院支持线上预提交资料,线下审核)。

(二)线下办理流程

办理地点

市域内申请:可前往市域内二级甲等医院(如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芜湖市中医院等)和镜湖区、弋江区、鸠江区人民医院医保办窗口提交材料;

异地安置人员:到皖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弋矶山医院)、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芜湖市中医院、芜湖市传染病医院、芜湖市精神病医院、安徽省皖南康复医院(芜湖市第五人民医院)和无为市、南陵县、湾沚区、繁昌区人民医院及中医院医保办窗口办理。

现场办理

工作时间前往(一般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取号后到医保办窗口提交身份证、社保卡、诊断证明、病历资料等原件及复印件(部分医院要求复印件留存);

医院医保办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完整性,符合要求的进入慢特病认定流程(部分病种需专家评审),审核结果一般5-10个工作日内反馈(可通过医院医保办电话或线上渠道查询);

认定通过后,参保人可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定点机构可在申请时同步选择或后续通过“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小程序变更)。

四、办理时限

线上申请普通慢性病:材料齐全情况下,5-10个工作日内完成认定并反馈结果(部分病种可能更快)。

线下申请:现场提交材料后,医院医保办审核周期一般为5-10个工作日(专家评审病种可能延长至15个工作日),认定通过后短信或电话通知。

五、待遇享受与后续事项

待遇生效:认定通过后,次日起可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使用门诊慢特病待遇,享受相关病种的用药及治疗费用报销(报销比例及限额按芜湖市医保政策执行)。

定点机构选择:申请时可同步选择1-3家定点医疗机构(含1家基层医疗机构),后续可通过“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小程序或医院医保办变更。

费用结算:在选定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个人自付部分,无需垫付全部费用后回芜湖报销。

复查与续期:部分慢特病需定期复查(如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等),复查结果符合认定标准的可继续享受待遇;待遇有效期按病种规定执行(一般为长期或定期复审)。

六、注意事项

材料真实性:提供的病历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虚假材料将导致认定失败并可能影响后续医保待遇。

病种范围:申请的病种需符合芜湖市医保部门公布的门诊慢特病目录(可通过“芜湖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微信公众号查询最新目录)。

异地安置人员:户籍地或居住地非本市的,需提供居住地证明材料(如居住证、社区开具的居住证明),并在安置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结算。

咨询渠道

市医保中心咨询电话:0553-3991307、3991636、3991023;

各区县医院医保办电话可通过“芜湖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或官网查询;

线上办理问题可拨打12345转医保服务专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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